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赣州市职业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关于成立赣州市职业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校新材料与装备制造专业指导委员会秘书处,通过多种方式发动有关单位积极推荐人选。
根据《通知》和《方案》文件中“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构成”和“委员推荐要求”,科学制定遴选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开展遴选工作。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评审等程序,拟确定新材料与装备制造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11人,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10月20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校反馈。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复核。
联系电话:(0797) 806 6369
电子邮箱:1159512865@qq.com
附件1公示名单:新材料与装备制造专业指导委员会拟确定委员名单
附件1 新材料与装备制造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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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