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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农业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作者:李宪 时间:2023-01-31 点击数:

赣州农业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赣州农业学校创办于1915年,是公办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专、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在第五届“中国职业教育百强”评选活动中位列中职50强。学校现由437必赢会员中心管理,同时接受市教育局和市农业农村局业务指导。学校主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中、高级技能型人才,办学层次主要包括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远程开放教育(含本、专科),以及涉农项目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工培训等各类短期培训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赣州农业学校内设处室32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纪委监督检查室、机关党总支、工会、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计划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现代农林工程系、智能制造系、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艺术设计系、现代服务系、电气工程系、动物科学系、继续教育部、公共基础部、实训中心、图书馆、信息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中心、沙石综合办、全南产业学院。学校编制人数小计15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56人;实有人数27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7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7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04人。2022年末学生人数431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1.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赣州农业学校收入预算总额为447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69.4万元,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3.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0.61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8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2.5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86.75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550.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0.73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赣州农业学校支出预算总额为447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09.4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的其他支出减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91.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8.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0.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4万元;项目支出2783.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20.7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88.22万元,资本性支出494.5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4025.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2.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2.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10.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92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赣州农业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043.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9.9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教学和管理工作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594.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2.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91.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0.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4万元;项目支出352.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万元,其中: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8.2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 本单位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赣州农业学校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赣州农业学校预算安排项目3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2232.34万元,其中中职学校生均经费及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经费项目352.34万元,2023年农校执收工作经费880万元,2023年单位自有资金1000万元,具体立项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中职学校生均经费及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概述:中职学校生均经费和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经费

    ⑵立项依据:根据市财政文件精神按学生教师人数延续安排

    ⑶实施主体:赣州农业学校

    ⑷实施方案:用于中职学校生均经费和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经费

    ⑸实施周期:202311日—20231231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352.34万元。

    绩效目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正常运转。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校"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3.8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14.36万元,比上年减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费19.52万元,比上年减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2.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中等职业教育支出: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技校教育: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技校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技工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三)其他职业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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